佛山市南海区老旧供水管网改造及漏损治理工程—2025年智慧化漏损治理项目流量监测设备采购(无线远传超声波水表)
招 标 公 告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佛山市南海区老旧供水管网改造及漏损治理工程—2025年智慧化漏损治理项目流量监测设备采购(无线远传超声波水表)(招标编号:JG2025(SZ)XZ0083)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编号:JG2025(SZ)XZ0083
2、项目名称:佛山市南海区老旧供水管网改造及漏损治理工程—2025年智慧化漏损治理项目流量监测设备采购(无线远传超声波水表)
3、招标范围:
货物名称 | 公称口径 | 需求量(套) | 单价最高限价(元/套,含税) | 小计金额(元,含税) |
无线远传超声波水表(不锈钢壳体) | DN40 | 125 | 5900 | 737500 |
DN50 | 843 | 6040.00 | ****** |
DN80 | 306 | 6698.00 | ****** |
DN100 | 407 | 7576.00 | ****** |
DN150 | 174 | 10205.00 | ****** |
DN200 | 83 | 12396.00 | ****** |
DN300 | 4 | 12500.00 | 50000 |
总价最高限价 | ******元 |
备注:
1、投标单价为综合全包价,包括但不限于:货物、设备费、调试费、通讯费(8年)、运输费、保险费、卸货费、培训费、技术服务费、税费等,供货方应提供详尽的分项报价清单。单价报价应明确不含税单价、增值税税款、含税单价,不含增值税单价不因税率变化而变化,若在合同履行期间,且发票未开出,如遇增值税税率调整,采购人有权根据税率变动情况调整增值税税款。
2、如招标人需要购买带流量测量、远传和压力三合一的超声波水表时,投标人能够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另加装压力传感器且在出厂时就已装配好,实现要求的功能,非现场安装。加装费用(含所有相关配件,包安装,含税)不超过1000元/套。
3、招标人按实际使用需要,可以选用对应规格的缩径版超声波水表或通径版超声波水表,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该情况发生,采购单价不因选用版型不同作调整。
4、招标人按具体使用需求,可要求中标人提供水表首次检定服务(有资质的第三方检定机构检定)及送到指定交货地点服务,各规格水表检定费、二次运输费用收费标准按下表费用加收执行。(本项目单价报价不包含水表首次检定服务费用和二次运输费用):
公称口径 | 检定费、二次运输费用(元/只) |
DN40 | 120 120 |
DN50 |
DN80 | 160 |
DN100 |
DN150 |
DN200 | 330 |
DN300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投标人必须为具备DN40-DN300水表生产能力制造商或水表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商(制造商参加的须提供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具的有效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代理商参加的须同时提供前述“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和由生产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有效授权/代理商/经销证明文件)。如两家或以上授权代理商/经销商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相关投标无效;制造商与授权代理商/经销商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代理商/经销商的投标无效。
3.投标人必须是在“信用中国”网(******)中******委员会评审时保留复核的权利,并以复核结果为准。
4.投标人(如投标人为代理商/经销商,可提供制造商的业绩)须提供一份2022年1月1日至今国内自来水企业(指单一客户,含下属企业)中任意一年超声波水表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业绩,如投标人为品牌代理商,提供的合同必须能反应所销售的水表为代理品牌的水表,否则不予认定。(提供相应的合同复印件、不低于对应合同价款20%发票复印件、用户使用证明,用户使用证明内容应包括实际采购金额、售后评价、联系人电话等,否则视为无效)作为业绩证明材料,金额以用户使用证明确认的实际采购金额为准,业绩时间以合同有效期时间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10月11日16时00分至2025年10月17日17时30分(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通过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具体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3.方式:本项目通过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4.售价(500元):招标文件工本费用(售价)在项目开标当天由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收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3日上午9点00分至9点30分 (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11月3日上午9点3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3. 地点: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岭南大道2号佛山新城中欧中心D座1楼开标(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事项说明: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模式,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和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系统注册称呼为供应商,本项目供应商与投标人同义)
招标文件公示 | 招标文件公示时间:2025年10月11日-2025年10月17日 |
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 (1)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先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后,并通过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国企采购栏目获取招标文件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供应商信息入库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监督监管-主体信息库-入库指引”栏目相关信息,入库咨询电话::******95。 (3) 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供应商应当在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按照系统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如项目附有图纸的,需同时下载)。 |
投标答疑 | 1.疑问提交时间: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5日前。 2.形式:投标人于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入“项目询问/质疑”填写相关信息,并将询问函及相关证明材料按综合平台要求进行提交,并查询和打印询问受理回执,通过现场面对面、传真、邮件、电话等非“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方式提交的询问函均不受理。 |
异议受理方式 | 1.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2.形式:投标人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入“项目询问/质疑”填写相关信息,并将异议函及相关证明材料按综合平台要求进行提交,并查询和打印质疑受理回执,通过现场面对面、传真、邮件、电话等非“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方式提交的异议函均不受理。 |
七、联系事项
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瀚蓝广场9楼
电 话:0757-******
联系人:李婉文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
电 话:020-83543314
联 系 人:胡晓乐
******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1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