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受******有限公司委托,对沙县区流域河道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东溪段河道清淤项目的下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受邀单位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项目编号:畅祥招【2025】005号
2、招标项目和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见后附:招标内容一览表
3、资格标准:(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文件,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和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加招标活动应具备条件的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①投标人必须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
******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依法缴纳税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③投标人必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④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⑤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
2)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方代表均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果投标方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投标方代表还需随身携带《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一同带到开标现场;
3)特定条件:①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应按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材料,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文件购买时间及地点:2025年1月27日至2025年2月12日(公休、节假日除外),每天8:00-12:00,15:00-17:30******有限公司(三明市沙县区永顺大厦4楼)或三明市沙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未经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名称要与购买招标文件的名称相一致,除能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报名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5、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为每份200元人民币,若需邮寄,需另加50元。纸质招标文件与电子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25年2月1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三明市沙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将问题以书面原件形式(有效签署的原件并加盖公章,拒绝传真、电邮、电话形式等其它形式)提交到******有限公司,口头或未按格式提交质疑澄清的问题均不予受理。
8、以上如有变更,招标代理机构会通过书面或电函形式进行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联系人:涂先生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地 址:三明市沙县区永顺大厦4楼 邮 编:365050
电 话:******
招标单位联系人:小刘
附:招标项目一览表
招标货物一览表
合同包 | 品目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 主要技术要求 |
1 | 1 | 沙县区流域河道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东溪段河道清淤项目 | 一项 | ******元 |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注:
1、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视为无效报价,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2、投标人可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