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2028年度安溪县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第2次)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获取征集文件,并于 2026年03月25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财政局委托,拟对2026-2028年度安溪县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第2次)进行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征集。
1、征集人:******财政局
2、联系人:吴先生(代理机构)、林女士(征集人)
3、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0595-******(征集人)
4、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大同路1号公务大厦4楼
1、征集项目名称:2026-2028年度安溪县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第2次)
2、征集项目编号:K************
3、征集项目简介:1、本项目为2026-2028******财政局;适用于框架协议的征集人和服务对象为安溪县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本项目入围两家供应商,框架协议期限内,各入围供应商实际产生的金额将根据服务对象实际需求结算,即按需派单,按实结算,相关风险供应商在响应时应充分考虑。
4、框架协议采购分类: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
5、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 序号 | 采购包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品目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预估采购数量 |
|---|---|---|---|---|---|---|
| 1 | 采购包1 | 车辆维修、保养服务 | 车辆维修、保养服务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1.00 |
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征集文件
是否存在量价折扣关系:详见征集文件
6、适用本项目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
| 序号 | 采购单位/行政区划 | 类型 |
|---|---|---|
| 1 | 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所属采购单位 | 行政区划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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