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ZBRW-2025-000572
项目名称:
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新能源硅产业基地二期项目(南区)
发布日期:
联系人:
孙玉海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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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时间:
距报名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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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询比价情况说明
******集团钢结构公司第四师62团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新能源硅产业基地二期项目(南区)具体情况如下:
1.工程概况: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新能源硅产业基地二期项目(南区)建筑面积 51808 ㎡,包括新建 21GW 的切片车间、 门卫及室外配套基础设施。
工程地点: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核心区
2.询价标的详情: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暂定时长(月) | 限价(元) | 含税总价(元) | 备注 |
轮式挖掘机 | 三一重机SY155W | 台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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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月计算(单班) |
履带式挖掘机 | SY245H | 台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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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月计算(单班) |
轮式装载机 | 柳工CLG856 | 台 | 4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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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月计算(单班)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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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报价为包含:含1%增值税普通发票,租金及驾驶员工资等费用(燃油由出租方承运)。
2、付款方式:(1)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最后以机械实际出勤天数及实际作业出勤的项目名称据实结算。
(2)实际使用天数不足月部分按照月租金÷30 天*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3)租赁费按月结算,每月 5 日由承租方出具相关的结算证明与出租方核对确认,出租方根据结算证明提供符合承租方要求的 1 %增值税普通发票办理结算手续,若出租方提供的发票不合符发票机关法规要求,承租方有权拒绝结算,并不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承租方每月按结算金额的90%支付,剩余租金待机械退场后一次性支付。
3、机械要求:租赁设备性能良好、带炮头。
4、其他要求:租赁设备的进退场费用由出租方承担,所有机械设备以送至现场实际数量为准。设备到场后需验收设备性能,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计算设备进场天数。
5、投标要求:
(1)报价人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其报价单,未参加报价的,未能完成报价流程******集团相关项目。
(2)报价人在中标后,不履行义务返******集团相关项目。
6、中标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需求组织:钢结构公司第四师62团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新能源硅产业基地二期项目(南区)
2025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