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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尚镇园区及周边配套道路(集控区周边配套道路)中标候选人公示
信息来源: ******[查看]
|地区:福建
|类型:结果公示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结果公示
区域:福建
源发布时间:2024-05-17
项目编号:******[查看]
招标单位:******[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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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狮建招【2024】012号

锦尚镇园区及周边配套道路(集控区周边配套道路)施工招标于 2024 5 14 日在石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委员会评审完毕,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1******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排序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名称

******有限公司

深圳******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资格能力条件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投标报价

******

******

******

信用分

市政/80.05

市政/80.05

市政/80.05

项目负责人姓名

颜东旭

刘田

陈庚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项目负责人注册编号

************

************

************

项目技术负责人姓名

黄丝忠

林泽彬

詹章周

质量目标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工期

总工期为 15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3、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原因及依据:

投标人名称

评审结果

原因

依据

******有限公司

否决投标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补充完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招标文件第3章第2节第5.1.商务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应否决其投标:“……5.1.6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有限公司

不得入围参与后续评审,并按招标文件及相关规定处理

经电子交易平台分析认定存在相同的软硬件信息,视为投标文件雷同(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MAC地址均一致)

招标文件第2章第1节第14项“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程序完成后,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启用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投标须知第20.6条款认定投标文件雷同的******委员会认定投标文件是否存在雷同,再进行确定入围投标人等后续开标流程,即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被认定为雷同的,不得入围参与后续评审,并按标须知第18.3条款处理。”

******有限公司

4、公示时间: 2024 5 17 9 00 分至 2024 5 20 17 30 分。

5******委员会成员名单:付玲玲、吴灿忠、黄俊、王双波、陈旭阳
   
6、联系方式

招标人:******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石狮市锦尚镇厝上村,邮编:362700

电子邮箱:    /   

联系人:李先生,传真:   /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晋江市青阳象峰小区3号楼1507,邮编: 362200

电子邮箱:    /   

联系人: 王先生 ,传真:   /  

电话:******

7、异议提出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8、行政监督部门

名称:******建设局

办公地址:石狮市长福路31号原交通局大楼

联系电话:0595-******

日期:2024年5月17日